高等法院裁定被指“抄袭”的日本画家“清白”,命令对下达处分的公益财团法人赔偿200万日元(律师JP新闻)
内容摘要
日本画家梅原幸雄因被公益财团法人“日本美术院”指控抄袭,遭受了理事解任和一年内禁止参展的处分。梅原氏就处分无效确认及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中,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,命令日本美术院支付约20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等。纠纷的起因是另一位画家向日本美术院申诉,称梅原氏的作品与她创作的作品极其相似。高院指出,尽管美术院声称处分是基于“结果责任”,但认定其解任提案和禁止参展的措施超出了裁量权或滥用了裁量权,因此是违法且无效的。然而,高院驳回了基于诽谤的损害赔偿请求和要求刊登道歉广告的请求。尽管如此,高院在判决中补充指出,鉴于审理过程的进展,即使文章发布时的违法性被阻却,但继续在网站上刊登该文章的必要性已经丧失,这暗示了一审驳回文章删除请求的判断存在问题。
(来源:Yahoo!ニュース)